李某今年欲创造一家幼型超市,现有两种计划可供选取,计划一:创造个体独资企业,每年利润总额(无征税调解项目)为500 000元,且将利润十足分派;计划二,创造一人有限负担公司,每年利润总额(无征税调解项目)为500 000元,吻合幼微企业享福减按25%确定应征税所得额策略(幼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%),提取法定节余公和金后余额十足分派(法定节余公积金计提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%)。李某无其他归纳所得,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合计5 000元/月。 请对其举办税收盘算。